根據縣委統(tǒng)一部署,2024年3月18日至5月10日,縣委第一巡察組對黃山徽投集團黨委(含子公司)開展了巡察。2024年9月26日,縣委第一巡察組向我單位反饋巡察意見。根據巡察工作有關規(guī)定,現將巡察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位推進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工作
集團黨委深刻認識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始終把抓好巡察整改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以高度的政治自覺和思想自覺正視問題,切實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深化認識,強化政治擔當。集團黨委堅持把巡察整改作為踐行“兩個維護”的具體行動,通過黨委會、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巡察整改推進會、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等,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整改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等,認真研究部署和推進落實整改工作。通過召開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推動班子成員持續(xù)增強抓整改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以鮮明政治導向引領整改全局。
(二)以上率下,壓實整改責任。嚴格落實巡察整改主體責任,成立以黨委書記為組長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黨委書記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多次主持召開黨委會議和巡察整改領導小組會議,聽取整改進展情況匯報,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帶頭領辦縣委書記點人點事問題,深入下屬企業(yè)督促指導整改。黨委班子成員認真履行“一崗雙責”,推動職責范圍內整改任務落到實處。
(三)聚焦問題,狠抓整改整治。針對巡察反饋的問題,認真制定整改方案,細化量化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逐項建臺賬、抓跟蹤、促落實。針對重點難點問題,組織開展歷史遺留問題、票據管理、應收賬款、項目建設等專項整治,有效防范重點領域、關鍵環(huán)節(jié)的風險。嚴格執(zhí)行整改銷賬機制,對整改成效不明顯的,堅決退回不予銷賬。
(四)建章立制,深化標本兼治。堅持舉一反三,深入反思巡察反饋問題,注重“當下改”與“長久立”相結合,將建章立制工作貫穿巡察整改全過程,把整改成果、有效經驗以制度形式固定下來,出臺和修訂規(guī)章制度35項,完成集團第四版《制度匯編》,使“當下改”有“規(guī)”可依,讓“長久立”有“章”可循。
二、堅持問題導向,全面推進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
(一)聚焦黨中央決策部署及省市縣委工作要求落實情況
1. 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整改情況。
(1)理論學習不夠深入。
整改情況:一是2024年3月以來,集團黨委會認真落實“第一議題”制度,深入傳達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3名黨員學習交流材料重新撰寫。二是開展“第一議題”制度執(zhí)行情況監(jiān)督檢查并通報,并將落實情況納入集團各支部年度黨建考核重要內容。三是修訂《黃山市徽城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學習制度》,將黨的重要會議精神納入日常學習內容。
(2)主題教育開展不夠扎實。
整改情況:一是嚴格按照要求召開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2024年年度民主生活會。涉及2個黨支部“三問”和“六破六立”交流材料進行完善。二是舉辦黨務工作培訓班,對組織生活會等黨建業(yè)務進行專題培訓,提高黨務工作者隊伍水平。公開招聘1名組織宣傳崗職員充實黨群工作部力量。常態(tài)化開展督查指導,壓實支部工作職責。三是調整集團黨員領導干部包保聯系基層黨建點,指導各支部開展黨內政治生活。
(3)踐行習近平生態(tài)文明思想有差距。
整改情況:一是涉及市縣通報生態(tài)環(huán)保問題均已整改銷號,2處項目建設到期臨時用地已獲批建設用地。二是組織開展生態(tài)環(huán)保問題排查,查擺問題3個均完成整改。三是深入學習習近平生態(tài)文明思想,不斷提高政治站位,制定生產企業(yè)及工程領域環(huán)境保護管理辦法。
2.現代企業(yè)治理機制不夠完善。
(4)法人治理結構尚不健全。
整改情況:一是設立審計與風險管理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并完善3個委員會工作細則。按照新《公司法》,修訂完善集團章程,明確由審計與風險管理委員會替代監(jiān)事會職責。二是組織新《公司法》專題培訓,進一步提高管理人員對法人治理結構重要性的認識和理解。三是協(xié)助縣國資委制定《歙縣縣屬國有企業(yè)兼職外部董事選聘和管理辦法(試行)》。
(5)企業(yè)制度設置不夠科學。
整改情況:一是規(guī)范煙花爆竹公司季節(jié)性用工,制定《臨時性用工管理辦法(試行)》,并按規(guī)定清繳虛報勞務費;完善《徽投集團2024年目標管理績效考核辦法》,推行全員績效考核機制;加大鴻瑞公司、徽智公司2024年、2025年應收賬款考核權重,優(yōu)化考核機制。二是開展集團子公司臨時用工專項檢查并進行通報,進一步規(guī)范臨時用工。完善實體企業(yè)應收款指標的考核,提高“營業(yè)收現率”考核權重,進一步加大對實體企業(yè)應收賬款回款考核力度。三是2024年度集團公司開展各類制度培訓10期,開展各類制度監(jiān)督檢查活動8次,進一步強化制度宣貫和執(zhí)行力度。
3.做強做優(yōu)做大國有企業(yè)還有差距。
(6)謀劃企業(yè)創(chuàng)新發(fā)展有欠缺。
整改情況:一是加大研發(fā)投入,2024年科研立項單位全年投入研發(fā)經費較2024年全縣平均水平提高1.94%。2025年4月,組建歙縣農村供水有限公司,2024年12月黃山徽投新安山水產業(yè)投資有限公司通過招拍掛方式取得19處歙縣水資源資產,有效拓展農村水庫、自來水等兼具社會效益和市場效益的新型產業(yè)領域;積極參與工程項目市場化競爭,2024年8月、2025年5月,逸寧公司先后中標新徽商創(chuàng)業(yè)基地一期項目、深渡75號民宿項目;2024年9月,徽智公司中標新安江航道綜合整治提升工程特許經營項目。二是拓展新興領域,2024年國資公司競拍取得縣域停車場和充電樁經營權,進軍新能源產業(yè)。2024年8月,與合肥大學簽訂協(xié)議,成立“歙縣智慧低碳創(chuàng)新研究院”“智慧低碳創(chuàng)新研究分中心基地”及“人才實習實訓基地”。2024年5月,與石潭村經濟合作社合資成立石潭文旅公司,布局鄉(xiāng)村振興產業(yè)。三是2024年11月,邀請縣科技商務工業(yè)信息化局高新技術與創(chuàng)新發(fā)展股負責人,開展研發(fā)投入業(yè)務培訓。2025年1月,修訂《黃山市徽城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專項激勵管理辦法》,激勵各單位及員工加大創(chuàng)新力度;2025年5月,印發(fā)《徽投集團2025年目標管理績效考核辦法》,將創(chuàng)新發(fā)展納入子公司考核激勵指標。
(7)自身造血能力不足。
整改情況:一是通過專題調度、專題分析會等形式,優(yōu)化產業(yè)布局,不斷增強自身造血能力。截至2024年底,集團總資產回報率進一步提升。6家無營業(yè)收入企業(yè),其中:黃山徽禾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實現營收2359萬元。2023年虧損的7家企業(yè)中,6家公司實現扭虧為盈。積極盤活存量資產,2024年盤活89套閑置資產,增加收入58萬元;2025年1-5月份盤活31套閑置資產,增收20萬元。二是2024年3月至2025年5月,先后成立富豐公司、新投公司、石潭文旅、農水公司、航旅公司、福田公司等,大力拓展新城建設、文旅開發(fā)等業(yè)務,提升集團自身造血能力。根據縣屬國企高質量發(fā)展座談會精神,結合集團實際,制定《“全年并表營收10億元”工作方案》,將高質量發(fā)展落到實處。三是制定《投資項目盡職調查工作管理辦法》,完善《參股企業(yè)管理辦法》、集團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專項激勵管理辦法,健全長效機制。
(8)國有資產運維質效不佳。
整改情況:一是2宗閑置地塊,1處已投資新建民宿項目,1處已編制黃山市歙縣城鄉(xiāng)物流補短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項目。198套安置房、閑置的18處經營性資產,已盤活214處、2處資產已制定盤活方案。2025年5月金泰廣場成功招租,成交價年租金99.422萬元。截至2025年5月,涉及經營性資產及305處保障房欠租問題,已收回欠租租金17.91萬元。二是通過短視頻、印發(fā)廣告等方式加大宣傳,提高資產出租率;建立租賃清單,通過發(fā)放租金提醒函、《律師函》等方式持續(xù)進行催繳。三是2024年7月,印發(fā)《<黃山市徽城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經營性國有資產出租管理暫行辦法>補充實施意見的通知》,完善經營性國有資產出租管理制度。
4.依法治企存在短板。
(9)章程缺乏公司法必備內容。
整改情況:一是對國資、鴻瑞等7家公司章程進行修訂,完善《公司法》規(guī)定的必設條款,明確重大事項黨組織前置要求。二是按照《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yè)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公司法》等要求,對集團公司章程和各子公司章程進行修訂。三是組織新《公司法》專題培訓,開展黨務培訓班,學習《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yè)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
(10)董事會、經理層依法行使職權不夠。
整改情況:一是根據集團“三重一大”決策機制,對目標管理績效考核辦法、激勵機制及部分內控制度經集團董事會審議通過。二是對2024年集團黨委會決定事項進行梳理,嚴格按照程序提交集團董事會或總經會研究通過。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徽投集團深化國有企業(yè)改革事項,對國有企業(yè)董事會、經理層的管理架構提出優(yōu)化方案。三是修訂集團公司章程、集團“三重一大”事項清單,進一步明晰黨委會、董事會、經理層的“權責清單”。
(11)決策監(jiān)督程序執(zhí)行不到位。
整改情況:一是2024年3月以來,集團董事會和總經會決策事項均及時通報集團黨委班子成員。2024年3月徽灃公司涉及組建方案、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項,2024年9月新投公司、石潭文旅公司、富豐新城公司涉及公司增資擴股事項等,均提交職工會議進行表決通過。二是通過集團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2024年7月,召開新《公司法》重點法條解讀培訓會;2024年11月,開展《企業(yè)刑事法律專題》宣講;2025年4月,開展城鄉(xiāng)基礎設施建設中的招投標合規(guī)工程合同管理及安全生產法律實務培訓,提升依法依規(guī)治企意識。2024年9月、2025年4月開展集團工會干部綜合素質能力提升培訓班,提升工會干部能力水平。三是修訂《黃山市徽城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章程》《集團黨委會議事規(guī)則》《董事會議事規(guī)則》《總經會議事規(guī)則》;制定《集團工會委員會議事規(guī)則》。2025年3月召開集團年度工作會議,向集團職工代表通報上年度工作完成情況及年度工作重點任務。
5.防范化解風險不夠有力。
(12)金融風險把控不到位。
整改情況:一是建立投融資月報機制,及時對債務問題進行分析調度,積極有效化解公司債務。開展鴻瑞公司、徽智公司應收賬款回款清收工作,并將逾期應收賬款回收率納入2024年、2025年經營業(yè)績考核重點內容。2024年度集團利潤總額同比2023年實現增長。二是加大對投資項目前期調研力度,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組建工程咨詢公司、投資電力新能源、收購商混公司等前期盡調工作。建立參股企業(yè)管理臺賬,常態(tài)化走訪參股企業(yè)。組織開展應收款、票據管理專項整治,進一步規(guī)范運營。三是制定《徽投集團融資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完善融資事項議事規(guī)則;印發(fā)《投資項目盡職調查工作管理辦法》,健全投資事項管理制度。
(13)落實企業(yè)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夠到位。
整改情況:一是對公交公司有責事故進行梳理,健全內控機制,壓實安全責任;督促徽智公司加強對徽弘公司的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定期開展安全培訓。35處老舊房產電線老化問題已完成整治,對已出租的10處七川門店及安置房“飛線”充電、無滅火器或滅火器過期的問題進行排查,發(fā)現問題43個,均已整改。二是定期對公共交通、項目建設、資產出租、煙花爆竹經營領域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組織開展各類安全培訓會8次,進一步提升安全責任意識。三是修訂集團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黃山市徽城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經營性國有資產出租管理暫行辦法》,制定《公交公司駕駛員安全激勵考核辦法(試行)》,修訂徽智公司生產管理部績效考核,明確相關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4)合同簽訂存在風險漏洞。
整改情況:一是2024年11月對陸壹零礦公司與省三三二地質隊簽訂的合同進行完善。組織開展“合同管理專項檢查”,排查出涉及7家公司、82項問題,按規(guī)定進行整改。二是組織開展涉及《公司法》、合同管理等內容培訓4次。強化合同日常監(jiān)管,每季度開展合同履行情況督查。三是修訂《合同管理制度》《合同審查流程》,編制《格式合同》,進一步規(guī)范合同管理。
(二)聚焦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6.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夠嚴實。
(15)全面從嚴治黨壓力傳導不到位。
整改情況:一是制定集團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任務清單;督促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2024年班子成員之間、班子成員與分管部門、子公司負責人進行全覆蓋談話;2024年4月對新提任干部暨年輕干部開展廉潔從業(yè)集體談話,2025年2月對管理層干部開展任前集體談話。二是2024年3月、2025年3月集團黨委召開專題會議,聽取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落實情況匯報,進一步壓緊壓實責任。三是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切實為基層減負等重要論述,提升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意識。
(16)廉政風險防控未做實。
整改情況:一是2024年11月組織各子公司、各部門完成廉政風險點排查工作。督促鴻瑞公司健全內控機制,常態(tài)化加強鄉(xiāng)鎮(zhèn)加工點的日常監(jiān)管,集團安環(huán)部開展跟蹤督查,2025年4月-5月集團紀檢監(jiān)察室會安環(huán)部先后2次對鴻瑞公司新安江防洪治理工程洞渣管理情況開展督查檢查。二是2024年組織集團本部及各子公司學習各級紀委印發(fā)的典型案例通報9次;11月30日,集團紀委聯合集團婦聯組織開展“樹清廉家風,建幸福家園”家庭助廉活動;2025年1-5月先后2次調度各部門專題監(jiān)督情況。三是組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動反腐敗斗爭向基層延伸的重要論述;2024年12月對各子公司廉政風險點排查落實情況進行督促并反饋;2024年10月組織鴻瑞公司員工學習《黃山徽投鴻瑞新材料有限公司技防系統(tǒng)數據核查制度》《黃山徽投鴻瑞新材料有限公司部門職責調整方案》等制度,明確生產管理部門崗位職責和監(jiān)管職責;2024年12月鴻瑞公司印發(fā)《黃山徽投鴻瑞新材料有限公司技防系統(tǒng)數據核查制度(修訂)》。
(17)警示教育效果欠佳。
整改情況:一是2024年組織各單位學習各級紀委印發(fā)的典型案例通報9次,開展處分決定通報暨同級同類警示教育3次,
組織22批次黨員干部職工赴歙縣三示教育基地參觀學習。2024年11月組織開展差旅費報銷等業(yè)務培訓。二是2024年3月份以來集團召開五一、端午、國慶等節(jié)前工作部署會,傳達學習典型案例通報,重申“十個嚴禁”及值班制度;開展子公司典型案例學習情況督查檢查1次,赴子公司開展廉潔教育講座10場次,組織各單位觀看廉政警示教育片3次、廉政電影1部;2025年4月集團召開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學習教育專題黨課,組織年輕干部、新提拔干部、重要崗位人員觀看警示教育片《深挖靠企吃企的國企“蛀蟲”“碩鼠”》;學習教育開展以來,先后組織黨員干部傳達學習中央及省級層面編印的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典型案例通報。三是組織學習中央八項規(guī)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2024年4月-7月組織開展黨紀學習教育,開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知識測試3期;2024年8月-12月組織學習貫徹落實《國有企業(yè)管理人員處分條例》14次;2025年3月開始,組織開展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學習教育。
7.監(jiān)督執(zhí)紀問責有短板。
(18)執(zhí)紀問責有不足。
整改情況:一是2024年10月按要求對未落實談話處理的1名人員進行談話。二是2024年11月、2025年2月對集團成立以來受處理處分人員的紀律執(zhí)行情況開展監(jiān)督檢查2次。2024年4月至2025年5月,集團紀委召開學習會29次、基層紀檢隊伍培訓7次、組織紀檢干部參加縣紀委組織的業(yè)務培訓17次,進一步強化紀檢干部業(yè)務水平。三是2024年12月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管理工作的通知》,對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內容予以明確。
(19)重點領域監(jiān)督不夠到位。
整改情況:一是聚焦工程項目、園林綠化、砂石加工等重點領域,2024年11月份集團開展工程項目建設規(guī)范化、應收款清理、票據管理等3個專項整治,持續(xù)推進重點領域監(jiān)督。園林公司59株廣玉蘭已于2024年6月份完成入庫登記,2024年12月完善苗木死亡核銷管理程序,強化內控管理。二是2024年3月-12月集團紀委對市政公司、逸寧公司、園林公司開展輪駐監(jiān)督,2025年3月對國資公司進行輪駐監(jiān)督,持續(xù)開展新安江防洪工程、湖田山等項目“全過程”監(jiān)督。2024年11月、2025年5月組織各公司分管領導、財務人員等進行票據管理專項培訓。三是2024年3月印發(fā)《集團“清廉國企建設年”活動實施方案》,嚴格執(zhí)行國有企業(yè)領導人員崗位履職回避制度、國有企業(yè)出租出借房產管理制度、國有企業(yè)規(guī)范公款消費制度等,并開展專項檢查行動;2025年5月對國資公司公租房管理專項清理整治行動進行監(jiān)督。2024年5月鴻瑞公司印發(fā)《黃山徽投鴻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出入庫提貨單據管理辦法(試行)》;2024年11月徽智公司印發(fā)《黃山徽智混凝土有限公司生產經營性票據管理流程》;2024年12月逸寧公司印發(fā)《黃山逸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出入庫及票據管理暫行辦法》《黃山逸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苗木死亡核銷管理暫行辦法》,完善內控機制。
(20)自身建設有短板。
整改情況:一是2024年4月至2025年5月,集團紀委召開學習會29次,組織紀檢干部積極參加縣紀委組織的業(yè)務培訓17次,組織集團紀委委員、各支部紀檢委員等開展基層監(jiān)督實務培訓7次,進一步強化紀檢干部執(zhí)紀審查能力水平。二是2024年對市政公司、逸寧公司、園林公司等3家單位進行輪駐;2025年3月以來對國資公司(含城投置業(yè)公司、住保公司)進行輪駐;2024年自查自辦案件1件,2025年自查自辦案件3件。三是制定《集團紀委學習培訓制度》并執(zhí)行。
8.對下屬企業(yè)財務監(jiān)管不夠有力。
(21)票據監(jiān)管缺失。
整改情況:一是組織鴻瑞公司、公交公司、徽智公司等開展票據管理專項核查,建立原料入庫及銷售數據臺賬,實行業(yè)務部門與財務部門定期核對機制,針對自查問題進行整改并完成。二是2024年4月,下發(fā)《關于規(guī)范收據管理與使用的通知》,明確收據的購買、領用、管理、存檔等業(yè)務流程。2024年11月,組織開展票據管理專項整治,出具整改意見書9份,相關子公司已整改;2025年5月對集團權屬子公司分管領導、相關工作人員及財務人員開展票據管理專題培訓。三是2024年5月鴻瑞公司印發(fā)《黃山徽投鴻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出入庫及提貨單單據管理辦法》,2024年11月徽智公司印發(fā)《黃山徽智混凝土有限公司生產經營性票據管理流程》,2024年12月公交公司印發(fā)《票據管理辦法》《倉庫管理辦法(修訂)》,規(guī)范單據管理。
9.項目建設管理不到位。
(22)部分項目前期調查研究論證不充分。
整改情況:一是全面梳理因前期論證不充分或要素保障不到位而延期項目問題,并進行分析研究,完善項目管理機制。二是2024年11月,集團召開“2025年縣級重點項目暨十五五項目謀劃會”,對下步工作進行了部署;11月8日下發(fā)《關于提供納入集團“十五五”規(guī)劃重大項目庫有關內容的函》,超前謀劃68個項目。建立《2025年徽投集團計劃新開工項目建設要素保障情況表》,并逐一摸排資金落實、證書辦理、征地拆遷等項目開工保障要素情況。三是完善《集團招標采購暫行管理辦法》《黃山徽投集團400萬元以下項目發(fā)包實施細則》《黃山市徽城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項目全過程管理職責清單》,規(guī)范項目建設前期事項。2024年10月,邀請安徽省招標集團開展招投標業(yè)務培訓會;2024年11月,開展招標采購領域業(yè)務培訓會;2025年4月開展項目全過程管理職責流程清單培訓;2025年4月邀請安徽道同事務所開展城鄉(xiāng)基礎設施建設中的招投標合規(guī)培訓。
(23)建設程序不規(guī)范。
整改情況:一是全面排查2020年以來工程建設項目不規(guī)范情況并進行整改。建立《集團直接發(fā)包給逸寧公司項目建設情況臺賬》,加強對逸寧公司標前標后及分包管理情況的督查檢查。對鴻瑞砂石生產基地建設項目進行排查,查出問題項目2個,已完成整改。二是2024年11月,組織開展工程項目建設管理規(guī)范化專項整治行動,集團項目管理部牽頭對北岸、街口衛(wèi)生院、煙花爆竹收儲改造提升、全縣充電樁建設、歙縣糧食產業(yè)園項目5個項目進行抽查,發(fā)現問題均已整改。三是集團制定完善《集團招標采購暫行管理辦法》《黃山徽投集團400萬元以下項目發(fā)包實施細則》《黃山市徽城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項目全過程管理職責清單》,逸寧公司制定并完善《勞務分包暫行辦法》《項目開票流程》《出入庫及票據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規(guī)范項目建設。2024年10月,邀請安徽省招標集團開展招投標業(yè)務培訓會;2024年11月,開展招標采購領域業(yè)務培訓會;2025年4月,開展項目全過程管理職責流程清單培訓和城鄉(xiāng)基礎設施建設中的招投標合規(guī)培訓。
(24)結算審核把關不嚴。
整改情況:一是歙縣收費站大棚及配套設施改造項目檔案已完善。二是開展2024年縣委巡察以來集團工程審計領導組完成的結算審計項目自查,截至2025年5月底完成的審計項目75個,涉及延期項目均符合要求。三是完善集團工程審計領導組人員,進一步擴充工程審計領導組專業(yè)力量;完善《黃山市徽城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項目清單編制、審核、標前審計及結算審計實施流程(試行)》,2024年11月對審計組流程制度開展專題培訓,2024年12月組織開展品茗造價軟件培訓,進一步規(guī)范項目建設管理。
10.作風建設有差距。
(25)工作作風不夠嚴實。
整改情況:一是2024年4月修訂《歙縣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有限公司程序文件》,明確主副檢制度,進一步規(guī)范檢測流程;2024年5月以來組織質檢公司員工開展各類專業(yè)知識培訓8次;完善質檢公司考核機制,將檢測質量作為重點指標納入員工考核內容。2024年10月組織對徽智公司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情況進行復評;2024年12月底完成干部信息采集表更新,并于2025年3月再次對干部信息采集表進行更新。二是2024年3月—2025年5月,徽智公司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18次,各類安全檢查31次,進一步提升員工安全生產專業(yè)知識水平和安全生產意識。2024年4月、8月、12月及2025年3月,集團公司對徽智公司進行安全檢查。三是組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作風建設的重要論述。2025年3月組織開展“比發(fā)展、講奉獻、重實干”作風建設,組織開展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學習教育,進一步改進作風。
(26)工作跟蹤問效不夠。
整改情況:一是2022、2023年集團安排園林公司承建鴻瑞公司2個綠化項目合同均已完善,涉及項目實施款已完成支付。二是2024年11月,集團法務部牽頭開展“合同管理專項檢查”,已摸排出問題事項82項,均按要求進行整改。三是2024年10月,邀請安徽省招標集團開展招投標業(yè)務培訓會;2024年11月,開展招標采購領域業(yè)務培訓會;2025年4月開展項目全過程管理職責流程清單培訓和城鄉(xiāng)基礎設施建設中的招投標合規(guī)培訓。
(27)服務群眾意識不夠強。
整改情況:一是對2020年、2021年作風和效能建設被投訴問題、公交公司投訴問題進行“回頭看”,進一步完善服務機制。組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以人民為中心的重要論述;2025年1-5月先后組織學習《習近平關于加強黨的作風建設論述摘編》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黨的作風建設重要論述并開展研討,強化服務意識。二是2024年7月集團開展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大起底專項整治,其中公交公司就公共交通出行服務質量開展專項整治,進一步提升為民服務水平。2025年4月公交公司召開安全服務培訓會,邀請縣運管中心負責人開展駕駛員服務質量提升培訓。三是2024年9月集團出臺《黃山徽投集團民聲呼應工作考核評分辦法》,將考核結果作為兌現獎懲依據。2024年9月公交公司組織公交駕駛員學習《公交駕駛員星級管理辦法》,將投訴納入星級考核,健全服務機制。
(三)聚焦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情況
11.班子建設還有弱項。
(28)黨委議事決策不夠規(guī)范。
整改情況:一是對2020年8月完工的歙縣污水管網完善工程變更造價決策事項進行梳理,進一步完善決策機制。對2024年以后召開的黨委會進行“回頭看”,議事機制按規(guī)定落實。二是2024年1月組織開展決策程序不規(guī)范問題專項整治,通過企業(yè)自查、專項檢查組抽查的形式對集團各權屬子公司開展決策程序不規(guī)范問題專項整治,發(fā)現問題29項,均已整改。2025年3月,組織開展工程項目建設變更規(guī)范專項整治。三是集團綜合辦先后組織5次業(yè)務培訓,提升綜合辦人員業(yè)務能力和水平,并印發(fā)《黃山徽投集團會議記錄模板(參考模板)》,規(guī)范會議記錄;由集團項目管理部牽頭組織開展3次業(yè)務培訓,提升項目建設人員業(yè)務能力。
(29)攻堅克難力度不足。
整改情況:一是對37個歷史遺留問題整治工作進行調度,建立進度臺賬,已化解30個,納入條件成熟適時整改7個。二是對集團歷史遺留問題進行“回頭看”,截至2025年6月,已化解歷史遺留問題271條,化解完成率91.25%,納入長期適時化解的問題26條。三是2024年10月印發(fā)《徽投集團鄉(xiāng)鎮(zhèn)征地拆遷資金管理辦法(試行)》,明確工作流程及各相關單位(部門)責任,組織開展集中清理,截至2025年6月預撥鄉(xiāng)鎮(zhèn)征地拆遷資金涉及58個項目,核銷資金比例達89.65%。
12.基層黨建責任制落實有短板。
(30)重業(yè)務輕黨建。
整改情況:一是2024年以來,集團召開黨委會30期,研究黨建工作73項;2025年1-5月,集團召開專題黨委會3次,專題研究黨建工作。2024年11月,舉辦黨務工作培訓班,就“一支部一品牌”創(chuàng)建成果進行交流匯報,12月份在集團公眾號進行“一支部一品牌”創(chuàng)建成果展播,對市政支部“古歙建匠”、自來水支部“黨旗映歙水、服務惠民生”、糧購支部“糧安歙然”進行展播,進一步展示品牌成果。二是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的建設的重要論述,不斷樹牢主責主業(yè)意識。三是2024年7月,調整集團黨員領導包保聯系基層黨建點,集團班子成員按照要求到聯系支部開展指導。
(31)支部組織建設不夠規(guī)范。
整改情況:一是公交公司4名黨員組織關系已轉入公交公司黨支部。國資公司、公交公司、鴻瑞公司、徽智公司4家子公司按規(guī)定規(guī)范設置黨組織。二是組織開展黨員組織關系排查,做到應轉盡轉,2024年11月份轉入黨員1名,2025年1月-5月共轉入黨員6名,轉出2名。三是2024年11月,舉辦黨務工作培訓班,組織黨務干部學習《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yè)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提升業(yè)務水平。
(32)黨員干部隊伍建設有短板。
整改情況:一是結合員工學習會,積極引導徽禾公司、徽弘運輸公司2家公司員工向黨組織靠攏。自來水公司黨支部、鴻瑞公司黨支部按照程序分別對5名黨員轉正批復進行宣讀,并開展談心談話。二是2024年11月,舉辦黨務工作培訓班,對《中國共產黨發(fā)展黨員工作細則》進行專項培訓;2025年5月對市政公司黨支部培訓指導黨員發(fā)展。三是2024年6月督促指導國資支部對預備黨員進行規(guī)范轉正;2024年11月督促指導逸寧公司支部對預備黨員進行規(guī)范轉正。
(33)黨員先鋒模范作用不夠彰顯。
整改情況:一是按規(guī)定取消1名員工優(yōu)秀資格,并扣除相關獎勵。2024年7月,組織開展“導師帶徒”幫帶機制,開展二批導師幫助新員工成長活動。2024年度評選優(yōu)秀員工60名,其中黨員占比23.4%,同比2023年明顯提升;2025年4月印發(fā)《關于做好2025年黨員發(fā)展工作的通知》,深化黨員隊伍建設。二是2024年“七一”期間開展優(yōu)秀共產黨員評比表彰活動,集團各支部10名黨員獲得“優(yōu)秀共產黨員”稱號;“6.20”“6.23”洪災期間,集團組建以黨員為骨干的志愿服務隊赴溪頭鎮(zhèn)、紹濂鄉(xiāng)、坑口鄉(xiāng)、森村鄉(xiāng)等受災嚴重鄉(xiāng)鎮(zhèn)開展災后重建工作,充分發(fā)揮黨組織戰(zhàn)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2024年9月,集團獲黃山市防汛救災搶險先進集體,2025年2月獲安徽省防汛救災搶險先進集體。2025年3月-5月集團組織多批次黨員干部志愿者赴霞坑石潭開展油菜花季志愿服務活動,助力鄉(xiāng)村振興;2025年在三八、五一期間通過公眾號推送“最美徽投人”事跡10人次。三是通過集團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支部“三會一課”組織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2025年4月組織開展“三爭三創(chuàng)”強企先鋒活動,激勵黨員干部干事創(chuàng)業(yè)。
13.黨內政治生活不夠嚴肅。
(34)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不嚴實。
整改情況:一是嚴格按照要求召開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2024年度民主生活會,落實會前談心談話;2025年3月,城投支部和鴻瑞支部先后召開年度組織生活會,會上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全覆蓋;指導集團各支部規(guī)范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工作。二是2024年11月,舉辦黨務工作培訓班,組織黨務干部對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工作等進行培訓;2025年3月對各支部組織生活會召開流程和會前準備工作進行培訓指導。三是組織學習《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2024年11月印發(fā)《2024年度徽投集團全面從嚴治黨考核指標與評分標準》,將組織生活會、主題黨日等落實情況納入年度黨建考核內容。2025年3月督促集團9個支部規(guī)范召開2024年度組織生活會。
(35)落實“三會一課”不到位。
整改情況:一是督促指導城投支部、鴻瑞支部落實“三會一課”制度,2024年以來,2個支部均規(guī)范召開。二是2024年11月,舉辦黨務工作培訓班,組織黨務干部學習《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yè)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2025年1月和5月分別對新成立的公交公司黨支部、徽智公司黨支部進行指導,規(guī)范開展“三會一課”。三是2024年10月以來,集團每季度對各支部黨建工作進行督查指導;將“三會一課”落實情況納入年度黨建考核內容,2025年1月對各支部進行黨建考核,考核結果予以運用。
14.干部人才隊伍建設有欠缺。
(36)人才選拔制度不夠科學合理。
整改情況:一是拓展選聘方式,2024年3月以來通過公開招聘、校園招聘、市場化選聘等方式開展招聘,招聘各類專業(yè)技術及管理人員32人。二是2024年以來,先后到黃山學院、徽州區(qū)等單位開展人才交流學習,提升業(yè)務能力。三是2024年8月與合肥大學城市建設與交通學院簽訂戰(zhàn)略合作協(xié)議;2025年3月與黃山人才發(fā)展集團簽訂戰(zhàn)略合作協(xié)議,深化人才工作合作事宜;結合2024年12月縣委書記深入集團開展高質量發(fā)展工作調研,印發(fā)《黃山徽投集團貫徹落實縣委書記赴集團調研講話精神的工作方案》,完善人才強企相關舉措。
(37)中層干部配備不足。
整改情況:一是2024年7月開展集團黨建工作調研,并結合黨建調研成果,選拔5人充實集團部門及子公司干部隊伍;2025年1月選任子公司班子成員5名、集團高級主管2名、子公司中層干部7名,進一步充實中層干部力量。二是2024年4月新招聘酒店分公司綜合辦、物業(yè)工保部負責人各1名;2024年9月向社會公開選聘貿易公司經理1名;2024年12月招聘酒店分公司房務部經理1名。三是2024年4月-2025年5月,集團上掛下派5人次、交流輪崗6人次、外派交流2人次;2024年開展各類主題培訓36期,加大員工培養(yǎng)力度,提升綜合素質。2024年7月印發(fā)《黃山市徽城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導師帶徒”幫帶工作管理辦法(試行)》,先后于2024年8月、11月組織15名新員工開展為期三個月的導師帶徒活動,一對一幫助新員工提升技能。2025年1-5月開展項目建設、基層監(jiān)督實務、意識形態(tài)、安全生產、票據管理等各類主題培訓19期。
(四)聚焦巡視巡察整改和成果運用情況
15.巡察和審計監(jiān)督反饋問題持續(xù)整改不夠。
(38)巡察和審計監(jiān)督反饋問題持續(xù)整改不夠。
整改情況:一是自來水公司針對項目施工合同未及時簽訂原因進行梳理,健全內控機制。建立大額往來款問題整改推進專班,制定清單臺賬,明確責任領導督辦,重點梳理財政往來款,并已與縣財政局完成對賬。二是2024年11月,開展“合同管理專項檢查”,摸排出問題事項82項,逐一核對整改。持續(xù)開展決策程序不規(guī)范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組織開展應收款專項清理整治工作。通過歷史遺留問題化解、往來款專項清理、征地拆遷資金結算等專項工作,消化往來款存量,嚴控增量。2024年通過公開招聘方式引入財務人員2名,組建城投公司財務部,增強財務人員力量。三是健全內控機制,2024年10月印發(fā)《集團招標采購暫行管理辦法》《徽投集團鄉(xiāng)鎮(zhèn)征地拆遷資金管理辦法(試行)》,2024年11月印發(fā)《黃山徽投集團400萬元以下項目發(fā)包實施細則》,2025年4月印發(fā)《黃山市徽城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項目全過程管理職責清單》。
三、注重常態(tài)長效,不斷鞏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下一步,集團黨委將持續(xù)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始終保持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強烈的憂患意識和危機意識,持續(xù)用力、久久為功,以有力有效的巡察整改成效促進集團高質量發(fā)展。
(一)以更高站位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責任。堅持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tǒng)領,深學篤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國有企業(yè)改革發(fā)展和黨的建設的重要論述、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全面履行集團黨委主體責任、主要領導“第一責任人”職責和班子成員“一崗雙責”,繼續(xù)帶頭領辦重點難點問題,強化指導監(jiān)督檢查,層層壓實責任、傳導壓力,確保各個問題改到位、改徹底。
(二)以更實舉措推動深化改革創(chuàng)新發(fā)展。強化成果運用,更好地實現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切實把整改成果轉化為推動集團高質量發(fā)展的強大動力。聚焦主責主業(yè),緊緊圍繞縣委“六個走在前列”及縣政府“完成10億元”產值目標要求,大力發(fā)展新質生產力,扎實開展深化國企改革提升行動,加快推進集團產業(yè)布局調整,著力提升現代企業(yè)治理水平和資本運作能力。樹牢“兩個大抓”鮮明導向,不斷揚優(yōu)勢補短板,著力防范化解重大風險,不斷做強做優(yōu)做大集團公司,真正成為縣屬國企高質量發(fā)展的“排頭兵”、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歙縣建設的主力軍。
(三)以更嚴要求縱深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堅持嚴的基調不動搖,切實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jiān)督,突出抓好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廉政風險防控,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tài)。高質高效推進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學習教育,縱深推進“比講重”作風建設,持續(xù)糾“四風”、轉作風。樹立鮮明選人用人導向,強化干部隊伍“選育留用”全鏈建設,做活做優(yōu)人力資源文章,持續(xù)優(yōu)化人才規(guī)劃、隊伍結構、干部梯隊。深入開展“三爭三創(chuàng)”活動,深耕“徽聚天下·投新志遠”企業(yè)文化,全面爭創(chuàng)“四強”黨支部,推動基層黨組織全面過硬、全面進步,以高質量黨建引領保障高質量發(fā)展。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jiān)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0559-6525620;郵政地址:歙縣人工智能創(chuàng)客中心18樓(歙縣富豐路5號),郵編:245200;電子郵箱:hshtjt2019@126.com。
中共黃山市徽城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
2025年6月